深圳市改革办5月7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深圳将尽快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本次改革,实现了八大突破,从现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这就意味着,**将不再审计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实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袁作新表示,本次改革将尽快实施和推进,但目前还没有实施的时间表。
此次改革实现了八大突破。
一是改革现行以“营业执照"为中心的商事登记制度。
二是实行住所与经营场所各自独立的登记管理方式。
三是改革现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
四是逐步实现对以自然人名义从事经营者豁免商事主体登记。
五是改革现行企业退出机制,建立商事主体除名制度。
六是改革现行企业登记年度检验制度,建立商事主体年报备案制度。
七是改革现行商事登记公示制度,构建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八是改革传统的登记方式,全面推行网上登记。探索 “一表登记、三证合一”的登记制度。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袁作新解释说,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并不是说注册资金就不用缴了,而是**不再审计注册资金而已,这就从过去的**监督转变为股东监督,认缴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还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中港星企业政策研究处**时间对这一改革进行了解读。首先我们了解几个概念。
“法定资本制”法定资本制是指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作出明确规定,并须一次发行、由股东全部认足或募足,否则公司不得成立的资本形成制度。特点是公司成立前,全体股东必须全部认足并缴清注册资本。而“认缴资本制”则允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两年内缴清认缴的剩余资本。
本次新政,其实是改成认缴制的意思,还是要写注册资本,因此也要承担认缴制资本的相应风险,并不是不再需要“注册资本”这一项,只是不用强制性出示验资报告而已,公司股东仍然要承担与注册本相应的责任。
这样看来,企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风险更高,对今后市场主体间的交易要求更高。在企业之间发生交易时,相互之间的信誉、实力的判定将成为决策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如果有准确、*的验资证明,将给企业之间的生意更顺畅。建议新成立公司的客户,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实际注资,并获取*的验资报告,这样对公司今后的业务开展,有百利而无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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